奖学金制度

为了实现百年名校的梦想,树立更加良好的学风、校风,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,积极上进,争取早日一技成,天下行!杭州计算机学校校委会经研究决定设立奖学金制度。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: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。

二、奖励评定标准:

1)评定基本条件:

  • 热爱祖国,孝敬父母,尊敬师长,文明守法。
  • 热爱集体,热爱劳动,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,一学期活动参与率不得少于90%
  • 不得旷课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。
  •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不得违规乱纪。
  • 一学期至少四门课程到课率不得少于80%(含);早锻炼参与率不得少于90%,到校率不得少于90%(考勤迟到,则不计入到校率)。
  • 热爱学校,积极宣传学校。
  • 学期末至少参加一项师生同行风采展

2)评定学期学分最低要求:

  • 技能分(一等奖:24分以上;二等奖:20分以上;三等奖:16分以上。)
  • 操行分(一、二等奖10分以上,三等奖:7分以上。)

3)评定学期韩语/日语和私家菜园要求:

  • 韩语或日语课程成绩(一等 :前10名,二等 :前20名,三等 :前30名);
  • 乡村宝菜地:认领一块菜地,不抛荒,每周上传打理照片。

4)评定参照顺序:

依次按照技能分、操行分、操行分中的爱校贡献分、活动参与度几项的优先次序,从高到低评选。

三、获奖依据及评定时间:根据奖励评定标准,每学期结束后由教务处牵头统计、量化,评定所需各种材料,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学期各等级奖学金。开学初两周内经过公示,没有争议后,分别给予不同等级奖学金。

四、奖学金奖励:

一等奖:0 4名;不发现金,学校组织的去韩国或日本的游学,奖一次往返机票+住宿费。

二等奖:0 8名;不发现金,学校组织的去韩国或日本的游学,奖一次往返机票的一半+住宿费。

三等奖:024名;不发现金,学校组织的去韩国或日本的游学,奖一次往返机票的一半。

注:1、如果某等级没有学生达标,则该等级奖学金空缺。

2、本人的交费包含学费、书籍资料、考证、班费、食宿等费用。

五、各项单项比赛奖励数额:

  技能类(单项): 一等奖 400元;  非技能类(单项):第一名 300元;

各项进步标兵奖:纪律进步标兵 到课率进步标兵 到校率进步标兵 运动标兵等 100元:

  以上金额奖乡村宝券。

六、奖学金评审:成立由校长为主任、行政人员为委员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

七、以上奖学金均从评定后的下一学期开始享受,下一学期不在本校继续就读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奖励。学生在校最后一学期不参与评定。

八、获得奖学金、各项比赛奖项和各项成长进步标兵的学生三者取高。去韩国或日本以一学期一次为准,与其他奖项两者取高,有效期为获奖的下一学期内。在正常享受奖励期间,如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,该同学当月起不再享受奖金,并取消以后奖学金评定资格。处分撤销后,经本人申请,学校批准可恢复其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
九、奖学金制度在每学期开学,学校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,新的制度对后不对前。本次制度在20200301日开始实施。

十、学生在同意本制度的前提下,本着自愿的原则,申请奖学金。奖学金申请时,必须登记至少四门课程作为到课率评定的依据。

十一、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杭州计算机学校校委会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    杭州计算机学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0301